中金嘉钰30亿非法吸储案:19名高管全数被判 未适用缓刑
来源:和讯网 发布时间:2018-08-08 09:27:38

注册一个与知名企业相近的公司名,再打着“高收益投资理财”的口号,却在市场上干着非法集资的勾当。近年,曾受到公众关注的就包括“华融普银”、“中金嘉钰”等涉非法集资的公司。

中金嘉钰非法集资案发于2014年,时间过去4年后,该案的判决结果近日在裁判文书网公布。受害人超过2000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29.60亿余元,造成投资人巨额财产损失。

中金嘉钰30亿非法吸储案:19名高管全数被判 未适用缓刑

2017年12月,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中金嘉钰法人尚金峰等近20名高管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从2-9年多不等,且未适用缓刑。

资料显示,北京中金嘉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公司法人为尚金峰,博士研究生文化。据报道,尚金峰还曾在某知名机构举办的活动中获得“卓越基金管理人物”荣誉。

中金嘉钰30亿非法吸储案:19名高管全数被判 未适用缓刑

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尚金峰于2014年6月28日被羁押,同年8月5日被逮捕。与其一同被逮捕还包括中金嘉钰副总裁黄峰峰、基金核算部主管、总裁办法务秘书、项目部项目经理、天津分公司总经理等多名高管人员。

中金嘉钰30亿非法吸储案:19名高管全数被判 未适用缓刑

经西城区人民法院查明,尚金峰在经营、管理中金嘉钰、润业资产等公司过程中,于2010年7月至2014年5月间,先后伙同下属被告人黄峰峰、杨梦、张宇楠、郑晓伟、李友明、张坤、许晓珍、王巍、张福婧、杨海、杨进勇、边美玲、邢金明、胡明昭、杭菊杰等人在西城区金融大街投资广场的办公地点,通过电话营销、渠道销售、网络营销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并以成立合伙企业吸收有限合伙人,承诺高额回报等手段。通过河北某旅游文化园、河北某产业园、江苏某商贸城、山东某财富广场等13个项目为河北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某某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某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单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等13个单位非法吸收资金。

经审计,共向2000余名投资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29.60亿余元,造成投资人巨额财产损失。

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尚金峰黑色宝马X5轿车1辆、奥迪黑色A6L轿车1辆、吉姆西萨瓦纳(GMC)黑色汽车1辆(,以及扣押涉案公司办公用品及相关书证等。

另查封被告人尚金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某号的房产,冻结被告人尚金峰在国信证券(002736,股吧)三里河路证券营业部的某100股、某100股、某128股、某300股、资金105.33元。以及冻结尚金峰在某公司全部股权。

2017年12月,西城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尚金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黄峰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余17名责任人员被判处2-9年刑期不等,且未适用缓刑。

一审宣判后,尚金峰等人提出上诉,2018年3月,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