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单位统一交纳的医保是次月可以住院报销,而个人身份交的医保一般需要交纳半年或一年时间以上,就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将医保病历和医保卡交给医院住院处,这样才可以顺利使用医保统筹帐户,如果因为急诊未能当时提交的,应及时将医保病历和卡交给医院。一般情况下,医保报销有起付线的,按照医院不同级别设立不同的住院起付线,等级越高,起付线越高。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为100元,市内二级医院为200元,市内三级医院为300元,非本市医院为400元。没有达到起付线,报销是得不到支持的。换句话讲,必须在起付线以上才可以报销。达到起付线以上部分,按规定报销。另外还有可能有部分药品不在医保范围以内需要自已承担的),因此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还需要交纳一部分现金。
二、五保户住院费用怎么报销(一)农村五保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设起付线,住院医药费减去按规定不能报销的费用后,按75%的比例予以补助,民政部门按25%的比例予以补助。
(二)农村五保户对象到县人民医院总费用超过4000元的需到县合管办、县民政局办理手续后方能继续住院治疗,否则其超额部分医疗费用由所住定点医院自行承担。
(三)原则上农村五保户对象全年住院第人不得超过4次,每次住院时间在县人民医院不得超过12天,日均住院费用不得超过300元,无正当理由超过标准的,其费用由所住定点医院自行承担。
(四)农村五保户住院的,原则上先审批后住院,按《五保户住院申报审批表》的程序办理,医院不负责审批程序,要求各科室灵活掌握住院时间和住院费用,避免五保户住院欠费的恶性循环。
三、住院费用报销所需材料(一)门诊病历;
(二)出院小结;
(三)疾病证明书;
(四)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五)住院费用清单;
(六)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七)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八)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九)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十)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了医疗保险多久才可以报销住院费的相关知识。由此可见,大病患者住院后要及时携带相关资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门诊的医疗费用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销,要注意不同疾病的申请机会是不一样的,以免错过。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