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本人
只有债务人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
(二)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
如果是欠款,那么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金额最好具体到个位,越具体越好,越准确越好。
(三)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有些时候录音者会故意引导对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后进行技术剪辑,得出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真实,也是无效的。
(四)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即被录音者必须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因此在录音时应注意言行,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五)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
(六)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刻制成光盘(法院需要)。
二、录音可以作为刑事证据吗录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作为刑事证据。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一般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私下录音取得的证据是否有效私下录音取得的证据有法律效力。2001
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司法解释第68条和第70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方当事人提供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该规定对证据合法性的判断标准重新作出认定,即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侵犯他人隐私)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不得视为非法证据。但如果视听资料是唯一的证据,法院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而需要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怎样的录音才可以作为证据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必须保证录音的完整性,录音对象必须是被取证对象本人且录音完整反映事实,不能断章取义,保证录音取得方式的合法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