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的委托有不同的方式,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伤残鉴定需要提供一下资料:
(一)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病情证明书、手术记录等病例资料;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四)伤残鉴定委托书或申请书。
二、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进行司法鉴定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三、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的材料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等)及所有头-CT、磁共振或X线片及检查报告单,并复印一套病历材料,以备鉴定机构留存。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需要了解交通事故需要的鉴定材料才能获得赔偿。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交通事故后司法鉴定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