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许可商标的专用权。应明确商标注册人及商标、注册证号、核定使用商品和类别、注册证的有效期,即商标许可人主体资格应合法,商标注册证应真实、合法、有效。
(二)明确被许可人的使用权限。被许可使用的商品,被许可使用期限(不能超越商标注册证有效期),商品的销售范围、合同期满后使用该商标货物销售的缓冲期限,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被许可人有无权力再实施许可等。
(三)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被许可人应保证使用该商标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商品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使用中不能改变注册商标标志,应维护商标声誉,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通知许可人。许可人有责任监督被许可人的使用行为。许可合同期内,许可人不得申请注销及注册商标等。另外,许可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方能否转让该商标等。
(四)明确商标使用许可费用。许可合同应明确商标是否有偿使用,如有偿使用应明确费用结算方式和支付时间等。
(五)明确合同终止条款。终止条件应明确和尽量细化,什么情况下许可方可解除合同,反之,许可方则不能解除合同。如以许可方的商标为字号新成立的公司,则应明确合同终止后,被许可方应规定期限内变更新成立公司的字号。
(六)明确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被许可人违约时许可人的权利,许可人违约时被许可人享有那些权利。明确合同争议及其解决机构。
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注意下列事项:
(一)被需要可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二)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核准的注册的商标相一致,不得改变注册商标的构成元素。
(三)被许可使用的商品,必须是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中的部分或者是全部,不得超出这一范围。
(四)许可使用商标的期限,不能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五)未经许可人的授权,被许可人不得擅自转让、注销或者是变更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也不得将商标许可第三人使用。
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许可人的义务有哪些一般地讲,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他们之间依法自行设立的,规定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之中。在实践中,商标许可人的主要义务是:
(一)许可人有适时提供真实合法的被许可商标的义务;
(二)有保证被许可人不受任何商标侵权控告及保护商标专用权的义务;
(三)对于独占许可的,许可人自己应当停止使用并且不再许可他人使用;
(四)对排他许可的,许可人不得将被许可商标再许可给他人使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以上六点,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是要多加注意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