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向负责房地产登记的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抵押合同;
(4)房地产权利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主债合同。
(二)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于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于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登记。抵押登记经审核准予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在该房地产的登记簿上作抵押记录,记载内容包括抵押权人、抵押物的面积、抵押的金额、抵押设定的日期和期限等。
二、房产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一)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书”;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6、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7、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公证的“委托书”。
(二)以单位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
3、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6、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由银行出具的价值资料;
7、经主管部门批准、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8、登记机关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一)类型:根据申请登记的种类在相应的□内划√。
(二)抵押权人:
姓名/名称栏:填写抵押权人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栏:法人、其它组织的按提交的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内容填写;
身份证明号栏:根据提交证件填写,如“身份证”、“军官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经办人栏;填写负责办理登记事项的经办人的姓名;
联系电话栏:填写抵押权人白天能够联系的电话号码。
(三)抵押人、债务人栏:填写方法与抵押权人栏相同。
(四)房屋土地状况: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书上记载的内容填写;
所有权证号(登记证明号):填写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在建工程转现房、预购商品房转现房的填写预告登记证明号)。
(五)抵押范围:填写抵押物的建筑面积和包含的抵押内容。
(六)他项权证号:办理最高额抵押确定登记时填写。
(七)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的填写最高债权额,其它抵押权填写借(贷)款金额。
(八)债权确定数额:仅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的填写,填写本次确定的债权金额。
(九)签章栏:法人、其它组织的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自然人签名并按捺手印,如有委托代理的,代理人还需书写:代理人XXX代。
(十)申请书应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正楷书写、字迹清晰、不要涂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有哪些程序的相关内容。综上,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先要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之后按照上文当中的程序办理即可。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