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当事人
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一般都是法人组织。
(二)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内容。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环境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管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管理服务内容等。
(四)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约定的方式(包干制或酬金制);物业服务费用开支项目;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酬金制条件下,酬金计提方式、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公布及其争议的处理等。
(五)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包括:停车场和会所的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收入分配办法;物业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管理经营与管理。
(六)承接查验和使用维护
承接查验和使用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过程中双方责任义务的约定。
(七)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的主要内容包括这部分资金的缴存、使用、续筹和管理。
(八)违约责任
二、什么时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首先,有约定终止,又可以分为附期限的终止和附条件的终止,附期限的终止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终止期限,确定合同终止时间,如合同期限为三年、五年。
其次,无约定终止,当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期限并没有约定。
最后,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业主是否需要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物业公司经通知撤离后,拒绝撤离的,无权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因此,如果无通知物业公司撤离的,物业公司仍有权收取物业服务费。
三、怎样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才算依法订立呢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非由合同双方自由签订,而是要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只有中标的企业才能与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有在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时,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另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和质量、物业的经营和管理等等,具体还是要看怎么约定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