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的情形:
(一)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四)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五)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六)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七)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八)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九)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十)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十一)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十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
二、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解決宅基地纠纷的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決:公民间发生的宅地纠纷,必须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決。
(2)行政解決: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的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
三、农村宅基地确权规定是什么农村宅基地确权规定是: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哪些情形下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宅基地确权一般分为协商、行政、司法三种途径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找法网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