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二)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三)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募集机构逾期再次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时,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同一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持有期间超过3年的,无需再次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
(四)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二、私募基金对投资者经济实力的要求对于个人的要求:对于单个基金投资数额不低于一百万,净资产超过三百万,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在50万以上。
对于机构的要求:净资产超过一千万。
三、私募基金投资回报率私募基金投资回报根据投资项目而定。从国内、省内私募基金运作案例来看,一般来讲,投资政府性项目,或具有政府、国有企业投资背景的私募基金,因为一般由政府或财政、国有企业兜底或提供担保,风险较低,收益也较为稳定可靠,一般收益会相对低一些,有的年化收益为10%左右;投资民营企业项目、纯市场化项目或高成长项目、高技术含量项目,因风险相对高一些,当然收益会更高一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私募基金如何确定合格投资者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找法网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