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
(二)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
购房人应事前认真阅读了解,不明白的地方需让开发商当即给予解释,不满意的地方需及时与开发商磋商,并将协商一致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固定。
(三)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除内容要周全外,还需注意开发商迟延交房责任与购房人迟延付款责任之间的对等性。
(四)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为筹集建设资金,开发商的预售商品房往往设定有土地抵押权或在建工程抵押权。因抵押权的权益具有法律上的优先性,若处理不当,会对购房人最终行使和享有预售合同的权利带来很大障碍和困扰。
(五)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
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最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
(六)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这些手续既是购房人的权利,也是购房人的义务,对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二、预售合同签订后多久签正式合同预售许可证办理之后可以签订预售合同;正式合同一般需要等待房屋建成之后方可签订。预售合同不能办房产证,房产证办理需要正式的合同。房产证办理需要的资料是: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三、房屋预售合同有几份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是四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是: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注意:(一) 不要贸然交付定金。建议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亲自到相应楼盘的售楼部,查看开发企业是否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说明此楼盘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千万不可贸然交付定金。(二)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商品房签预售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相关知识,总而言之,商品房签预售合同需要注意上文讲到的那六点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