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
(一)骗取保外就医的;
(二)以自伤、自残等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三)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四)违反公安机关监督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五)经治疗后疾病已痊愈或病情基本好转的。
二、监外执行可以上班吗监外执行期间理论上是可以在当地上班的,只要不离开自己当前居住的区域即可。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
三、法院可不可以判监外执行?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哪些情况下要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收监的介绍。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