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关于自首认定的司法解释规定
来源:找法网 发布时间:2022-04-05 10:12:02
一、最高法关于自首认定的司法解释规定

(一)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

《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七种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但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在其身上、随身携带的物品、驾乘的交通工具等处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的,因上述行为同时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要适当从严掌握。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二)关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具体认定

《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犯罪嫌疑人多次实施同种罪行的,应当综合考虑已交代的犯罪事实与未交代的犯罪事实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认定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虽然投案后没有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但如实交代的犯罪情节重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或者如实交代的犯罪数额多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一般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无法区分已交代的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或者已交代的犯罪数额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相当,一般不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时虽然没有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主动交代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三)关于“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和“不同种罪行”的具体认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向司法机关主动如实供述本人的其他罪行,该罪行能否认定为司法机关已掌握,应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如果该罪行已被通缉,一般应以该司法机关是否在通缉令发布范围内作出判断,不在通缉令发布范围内的,应认定为还未掌握,在通缉令发布范围内的,应视为已掌握;如果该罪行已录入全国公安信息网络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应视为已掌握。如果该罪行未被通缉、也未录入全国公安信息网络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应以该司法机关是否已实际掌握该罪行为标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如实供述本人其他罪行,该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同种罪行还是不同种罪行,一般应以罪名区分。虽然如实供述的其他罪行的罪名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犯罪的罪名不同,但如实供述的其他犯罪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犯罪属选择性罪名或者在法律、事实上密切关联,如因受贿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又交代因受贿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应认定为同种罪行。

(四)关于立功线索来源的具体认定

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犯罪分子将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或者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犯罪分子亲友为使犯罪分子“立功”,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

对于最高法院关于认定自首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国家的最高法院是有相关的解释说明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肯定是有相应的减刑措施的,所以说一个人如果犯罪了首先一定要去自首,主动的承认错误,这样可以更好的争取到减刑的机会。

二、可以认定为自首情况是怎样的

认定为自首的情形有:

(一)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四)可供自首的对象: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这一款又被称为特别自首。

三、自首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自首的认定条件为:

(一)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最高法关于自首认定的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对于自首情节,也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及情形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标签:

猜你喜欢

熊猫债是什么意思 和点心债有什么区别

近期,亚投行发行15亿元可持续发展熊猫债,一度成为大家的关注焦点,但是这个特殊的“熊猫债”究竟是什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熊猫债是怎样一种债券...更多

2022-06-09 09:48:56

股票分红需要持股多久才能卖 分红当天能卖吗

股票分红即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股市里面历来就有分红炒作的戏码,而对于投资者来说也很熟悉,但是不少人是第一次参与,所以会有很多的疑惑,...更多

2022-06-09 09:43:28

上海银行宅即贷多久可以放款 宅即贷可以循环借款吗

贷款产品的需求度一直很高,特别是在经济发展的不好时,多数用户都是想要去申请贷款,以便获得额度减少资金压力。与人相比,企业是更容易遇到资金困难...更多

2022-06-09 05:51:40

招商银行朝朝宝几天才会有收益 当天有收益吗

朝朝宝是招商银行代售的一个理财产品,投资者把钱转入朝朝宝之后,确份份额即可开始享受收益,但是这也有一个过程,意思就是转入朝朝宝里面的钱不是立...更多

2022-06-09 05:44:52

保本理财有哪些 保本理财产品盘点

虽然现在理财产品都不承诺保本了,但有个别理财实际上是保本的,如果你是理财小白,可以从这些产品开始投资,那么保本理财有哪些呢,今天就给大家盘点...更多

2022-06-09 05:49:26

怎样判断主力资金出逃 可以用这几种方法判断

散户买入股票时,主力还在里面拉升,这样散户一般是可以获得上涨的收益,但与此同时散户也需留意主力资金出逃,因为主力资金出逃,伴随着股价下跌,如...更多

2022-06-09 05:53:37

立马放款的小额贷款有哪些 利息低放款快

银行贷款审批流程长,过程繁琐,而且审核还相当严格,所以网络上的小额贷款平台借着审核快、放款快的优势,成为不少人首选贷款方法。立马放款的小额贷...更多

2022-06-09 05:54:46

京东白条逾期了会怎样啊 白条逾期费用怎么算

白条是京东的消费支付产品,用户开通白条之后可以这个月消费下个月再还,跟支付宝的花呗类似,在京东里面购物的时候即可使用白条支付,但是记得按时还...更多

2022-06-08 09:53:13

上海城乡居民养老金是多少 中断缴费会不会影响之前的记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种,主要面向没有就业的城乡居民建立。一般情况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要比城乡居民养老金要多,那么在上...更多

2022-06-08 09:51:47

朝朝宝最多只能存5万吗 有哪些标准

招商银行旗下有朝朝宝和朝朝盈两款较为火爆的产品,很多用户都愿意将钱放在这两款产品里面。朝朝宝属于风险低、收益固定类的理财产品,直接对接的产品...更多

2022-06-08 09:4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