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商业网点建设费以及契税,减半征收水电增容费等各种税费。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另外,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费只限于1%~3%,市场利润被限在3%以下。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构成: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探设计和前期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建设安装工程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础的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3%以下利润、规费(各地有优惠政策)。商品房除以上8项外,还包括土地出让金,其利润不受限制,由市场决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3%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而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二、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吗?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不过分为两种情况:
1.住房不满5年:5年内退出的,必须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5年内涉及继承、转增、离婚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
2.满5年:可自由上市交易,不过需要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并依法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有哪些的法律知识。通过上文可知,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对象需要满足收入水平、居住水平、家庭人口结构等多种因素。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找法网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