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刑事案件是:除了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所有普通刑事案件。即除了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和判处无期以上徒刑的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对于某些管辖不明的案件,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判。
二、刑事案件必须要坐牢吗不一定。比如被判处缓刑的,只要缓刑期间符合条件,就不需要坐牢了。依据为《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一)20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二)1个月,1.5个月
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
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三)3个月或3.5个月
即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四)4个月或4.5个月
即:1(1.5)+2+1=4(4.5)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五)5个月或者5.5个月
即是:1(1.5)+2+1+1=5(5.5)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六)9个月
即:6+3=9个月6个月,延长3个月:
综合上述可知,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是指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重刑的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基层人民法院会受理哪些一审刑事案件?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