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的房产,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
(二)对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房产,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便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而无法变更房屋所有权的问题。
(三)向开发商说明情况,协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全家签字吗房屋拆迁过程中一般户主签字就可以,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及时找征收部门协商处理。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
三、房屋拆迁补偿公证该怎么办理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公证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
(五)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
(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综上所诉,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的房产,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房产,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补偿协议丢了怎么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