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托人在完成技术开发后,需要增加开发费用时,该怎么处理,应与委托人进行明确约定。
(二)应在合同中约定完成技术开发的弹性时间,避免由于委托人计算失误,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技术开发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三)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受托人提交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的具体时间。
(四)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委托人在受托人提交进度报告后答复的时间和方式。
(五)明确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按双方约定表示清楚。其中软件成果的著作权、所有权属于受托方,应视为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不能享受营业税收优惠政策。软件成果的著作权、所有权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六)受托人应约定委托人检验技术后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及领受或出具缺陷报告时间。
二、技术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负有哪些义务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但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是技术服务行为,技术服务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一)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的义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感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二)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的义务。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在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技术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上文所讲的六项内容,小编在这就不一一概述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