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否满足提取条件;
(二)到所在单位开具提取证明;
(三)需要的材料是否齐全。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农村户口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一)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加建的批文;
(二)房地产权证;
(三)翻建或加建房屋费用的或收据;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六)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三、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二)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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