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二、宅基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主要区别是:宅基地就是国家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没有实际的使用权,不受保护,房产证是在房产机关登记过的房屋产权证明,受法律保护。
(一)宅基地使用证是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是不能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我们一般称宅基地使用证称之为宅基证。农村的宅基地是允许建房的,但是在这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走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
(二)虽然已经有明确规定,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由于它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筑物无法与土地分割的事实,它的房产证其实是没有实际用途的,它不能像国有土地上的房产一样,可以抵押,出售以获得实际收益。相对而言宅基地使用证的权利就会更有限一些。
(三)宅基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总概括为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而在办理时需满足这几个条件,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本村,且申请人的户口必须是农村户口,申请人及家属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在满足了这些条件后,带上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出证明,再去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使用权登记表,最后办理成功。
三、宅基地证可以过户吗宅基地证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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