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七)婚后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二、离婚协议书有房产范本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财产。
(四)甲、乙双方无其它任何共同债权及债务,如果有债务,各自名下债务则各自承担。
(五)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七)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三、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变更夫妻离婚房产变更流程如下:
(一)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无需办理公证;
(二)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
(三)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四)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五)取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名下所拥有的房产各执一词,谁都说法看起都好像很有道理。但事实上法院很可能会根据事实情况来判。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