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要求继续履行: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定金不退,我该怎么办?“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收定金一方违约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相关金额。
三、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怎么办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协商变更合同或依法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有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等四种情况。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有哪些之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我们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