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5、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6、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二、工伤认定书领取时间是怎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工伤认定书是一式两份吗(一)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书》一般有正本三份,一份交给工伤职工本人,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一份劳动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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