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伤情司法鉴定不服的,如果该司法鉴定有鉴定机构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二、不服工伤鉴定申请重新鉴定可以吗?不服工伤鉴定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
(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
(二)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其他待遇相应调整。
三、不服法医对伤情的鉴定,如何申请重新鉴定?直接向办案单位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书。
重新鉴定申请书
XXX派出所:
在x月x 日x时,受害人在x被x殴打,经x医院诊断证明,构成xxxx 初次鉴定结论,受害人鉴定为x伤,受害人认为该次鉴定没有如实反映出受害人病情,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x条之规定,受害人伤情应鉴定为x伤。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请求公安机关对本人的伤情进行重新二次鉴定。望贵所给予帮助。
x派出所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伤情司法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不服伤残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通过对《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与第二十八条的比较,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证明力低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