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商标法》的具体规定来看,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是以是否存在侵权事实为前提,而不是以侵权者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条件。但过错往往也是认定侵权时所考虑的因素。一般而言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一)被侵权人拥有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权;
(二)侵权人对被侵权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权实施了非法侵害;
(三)侵权人存在主观过错,即故意或过失。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侵犯商标权行为的例外有哪些侵犯商标权行为的例外,是该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但是可以依法免赔,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类型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这些类型: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侵犯商标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