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经营管理部在接到公司员工受伤的消息后,要核对该员工是否在公司参保社保,在确认参保后则要在受伤害人受伤后的24小时内及时将人工伤员姓名、医保编号、受伤时间、受伤部位及就诊治疗医院名称上报给XX市医保中心工伤科进行登记入档。如超过24小时报案,医保中心不再予以受理;
(二)工伤人员治疗完毕,我部门填报《职工工伤事故报告书》、《工伤认定申请表》,携带工伤人员受伤后的原始病历和出院小结(复印件)、受伤害人的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递交给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进行工伤认定;
(三)XX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接到《工伤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在三个月内,组织人员到公司现场对上报的受伤害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对受伤害者本人进行相关询问和笔录;
(四)公司在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填报《职工工伤事故报案表》、《工伤人员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审批表》,携带工伤人员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门诊及住院发票(原件)、门诊病历、住院一日清单及出院小结(原件)、二次及二次以上(或转诊)门诊、住院审批表等相关资料,递交XX市医保中心工伤科进行医药费用申报审批;
(五)经市医保中心对公司申报的工伤人员药费单据进行审批签字后,通知公司到市医保中心拨付科进行拨付转款,公司财务部门收到该笔工伤款项后,依据《工伤人员医疗费用审批单》上市医保中心审批的实际支付医疗费用对公司工伤员工进行结算或销账;
注:医保中心审批医疗费用标准以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工伤住院服务标准》为准,超出以上项目范围的医疗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六)工伤严重个人要求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公司在接到《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填报《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及身份证和医保卡(复印件)、《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递交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七)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申请书后,会联系本人到指定的XX市人民医院进行伤残级别鉴定;
(八)公司接到市社保局出具的《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后,填报《XX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及相关材料。递交XX市医保中心工伤科进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审批,XX市医保中心依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人员缴纳的社保金额进行伤残补助审批;
(九)公司在市医保中心对上报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审批完毕接到通知后,到市医保中心拨付科进行转款,该款项转到公司财务后,工伤致残人员方可进行领取。
二、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是什么(一)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
(二)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
(三)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侵权责任(无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外),是民法上的义务。
(四)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
(五)性质认定不同。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雇佣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工伤的认定有效和有资格的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有权确定劳动者伤害是否是工伤,其它部门的认定均为无效。
(六)举证责任不同。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方可免除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对赔偿的一切事实,权利人均要举证证明。
(七)赔偿时效不同。工伤赔偿的时效为60日,劳务赔偿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普通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可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的保护,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关单位主张解决,在主张权利时时效中断。
(八)处理程序不同。工伤调解不成,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才能诉讼(仲裁前置),工伤赔偿在认定工伤后,除企业调委会调解时效中断外,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裁决,逾期不裁决的视为放弃权利。在裁决后15日内不起诉的,视为认可仲裁裁决。在仲裁裁决后,不服的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而劳务损害赔偿可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九)赔偿范围和标准不同。工伤赔偿,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最低生活,其赔偿的范围仅限于人身伤害,并且给付金额受到法定标准的限制。对不同等级的工伤,确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参照标准对工伤者进行赔偿。且不是一次性的。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在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所受损害和利益,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赔偿,一般情况下,赔偿是一次性的。最明显的就是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十)适用法律不同。工伤赔偿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而劳务损害赔偿则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它直接适用民法侵权行为的相关条款和规定责任、原则来处理。
三、工伤医疗费怎么报销(一)工伤后的处理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二)旧伤及康复治疗的处理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三)转诊的处理
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因伤情确需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建议、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并签明意见,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其转诊转院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或职工垫付,治疗终结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四)个人医药费用报销
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药费用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经批准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费用;工伤职工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旧伤复发治疗(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伤所致的急诊、急救的费用。报销个人医药费用须报送下列资料: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的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的证明,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辅助器具配置核准与费用结算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对公司申报工伤及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流程的介绍。工伤报销医疗费,先由其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携带认定书到社保站开具工伤保险足额缴费证明,然后持诊疗清单等各类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