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强制执行了对方不给钱,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
(一)对于那些确是没有偿还能力的人,法院会做出中止执行的决定,等被执行人啥时有钱在根据你的申请恢复执行。
(二)如果你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结案的。
(三)如果对方有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采取行政拘留的手段让其履行判决义务。
(四)如果对方确实有钱并恶意转移等,法院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裁判罪”。
二、申请法院强制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限:
(一)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二)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之次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次日起计算。
(三)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180日,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四)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又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受理范围:
经本院一审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行政和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已生效的涉外仲裁裁决、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不满1亿的国内仲裁裁决,和有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执行案件。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交费吗?由被执行方支付。如果是执行方,不需要。
(一)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
(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三)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四)符合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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