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止探视的条件,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二、怎么行使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行使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的规定是: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规定如下:
(一)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跟另一方约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另一方应当协助其行使探望权。
(二)若一方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中止其行使探望权。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再恢复其探望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综上所诉,探视权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剥夺作为父母一方的探视权。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能够中止或者恢复吗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