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时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剑拔弩张,互不相让。近日,该案在鄂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的巧妙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妥善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
被告章某(男)出身寒门,不为岳母所赏识,且长期在外打工,与妻子分居两地,导致夫妻感情渐疏。史某(女)诉至鄂城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庭审当日,双方各自找来大帮亲朋助阵。史某(女)认为自己对孩子更有感情,且自家条件优越有利于孩子成长,孩子必须随自己生活;章某则认为自己是家中独子,婚生女必须由自己抚养成人。
承办法官迅速控制现场局势,经过2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女由原告史某抚养,被告章某自2015年1月份起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
二、孩子抚养权未达成协议可以离婚吗孩子抚养权未达成协议可以离婚,但是只能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三、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父母离婚最大的受害者会是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另外,孩子也是父母身上的肉,因此离婚时,双方很多情况下会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权是向着有利于孩子的方面考虑的,坚持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和尊重有识别能力子女意愿。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争抚养权法官妙招解决孩子问题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