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三)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四)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五)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六)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以上便是整理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大家能对车祸后的伤残鉴定多一些了解。此外,如果您身边有不幸的人遭遇了车祸,请一定要提醒他进行伤残鉴定,这是很重要的,涉及到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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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事故造成1死7伤9月8日晚,茂名市区XX路连续发生两宗交通事故,造成1死7伤、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9月8日晚23时30分左右,黄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粤KXXXXX的小轿车在茂名市区XX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时,连续碰撞6辆摩托车,造成摩托车上人员1死6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23时39分接到110指令后,交警、茂南分局、高新分局民警出警处置。经交警初步检验,粤KXXXXX小轿车驾驶人黄某某尿液检验结果为“K粉阳性”,涉嫌毒驾。
9月9日凌晨1时许,在上述事故路段,由王某驾驶的一辆号牌为粤KXXXXX的两轮摩托车由西往东行驶,突破警方设置的警戒带,闯入上述事故管制区域,碰撞一辆路边摩托车,造成一名群众受伤。经现场对王某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测试,测试仪显示酒精浓度含量为158.6mg/100ml,王某涉嫌醉驾。
目前,两宗事故除1人死亡外,其余7名伤者暂无生命危险,正在医院治疗。事故及善后工作正在作进一步处置。
三、交通事故责任人是驾驶员还是车主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人是车主。但是如果是在租赁、借用等情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由驾驶员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交通事故中做伤残鉴定的程序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程序,首先委托人要向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委托,通常可以由交警部门、受害人、律师事务所或法院进行委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