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不征收产权转移数据印花税。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案例2015年4月3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亭湖区政府)作出涉案青年路北侧地块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并予公告,同时公布了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确定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亭湖区住建局)为房屋征收部门。谷玉梁、孟巧林两人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其后,亭湖区住建局公示了4家评估机构,并按法定方式予以确定。2015年4月21日,该局公示了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并告知被征收人10日内可申请复估。后给两人留置送达了《房屋分户估价报告单》《装饰装潢评估明细表》《附属物评估明细表》,两人未书面申请复估。2016年7月26日,该局向两人发出告知书,要求其选择补偿方式,逾期将提请亭湖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两人未在告知书指定期限内选择,也未提交书面意见。2016年10月10日,亭湖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经公证后向两人送达,且在征收范围内公示。两人不服,以亭湖区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上述征收补偿决定书。
三、四川地补偿费用是如何计算的(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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