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存款的余额双方一般平均分割,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财产。
根据《民法典》以及法院审理实践,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时候的财产以诉讼时能够查找到的财产为限,也就是以银行余额来要求分割,这样就留下漏洞,起诉离婚之前,对方早已经把银行存款转移走了,根本不留下余额,这样就无法分割,面对此种情况,该如何办?
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具有调查取证权,法院也可以调查取证,一般这情况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对方银行取款明细情况,并且要求对方逐笔解释资金去向。如果不能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去向,视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二)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1、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三、离婚时银行存款证据如何搜集?证据决定诉讼的成败。法官认定的事实是有效证据证明的事实,而非客观事实。那么离婚时,怎么收集银行存款怎么证据呢?
(一)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
(二)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三)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没有开户行及银行帐号,调查成功率几乎为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银行存款离婚如何分割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离婚时,对银行存款进行分割时,需要先区分是婚前存款和婚后存款,婚前存款是归个人所有,不需要分割,婚后存款根据银行存款的余额双方一般平均分割,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