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有的资本市场制度下,私募基金存在诸多风险在所难免。我国私募基金依存于一个不规范的证券市场中,私募基金利用这些制度上的缺陷,在一级,二级市场上进行大规模的套利,损害了市场的效率和公平。我国的金融市场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法律环境不健全,监管不完善,市场运行并未实现透明化,致使私募基金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现象普遍存在。
(一)政治风险
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基础决定政治,但是其政治的急剧变化,也将不可避免的影响到该国或地区的经济政策的变化,从而构成市场的政治风险。这种政治风险主要影响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的投资收益预期,导致证券市场价格的急剧波动,进而影响到基金的收益。
(二)政策风险
在整个国家的经济运行中,根据发展的宏观经济目标,政府将运用各种宏观调控手段,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对国民经济及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从而影响股市的价格,影响私募基金的投资收益。当中央银行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时,将导致股市萎缩,入市资金减少,股市不振,私募基金的投资环境严峻;当中央银行实行积极的货币政策时,大量资金涌入股市,股市大热,从而私募基金的投资环境大好。
(三)法律风险
私募基金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其未确立法律地位所带来的风险。私募基金的发展受到法律环境的制约,对于己经以各种方式大量存在的私募基金来说,它们仍然处在法律的边缘地带,它们的地位得不到承认,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四)信用风险
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与公募基金相比具有隐蔽性,国际上一般都对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没有严格的限制,这就造成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在没有外在约束机制的情况下,私募基金追逐利益的投机本性,可能会让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己拥有的信息优势谋求自身的利益。当基金管理人不遵守合同,就会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五)操作风险
由于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和受政府监管力度不够,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损害股东权益等行为。不少私募基金公司缺乏监督,也没有一定的内控机制,其操作手法往往以“做庄”为主,操纵股价。
二、私募基金风险控制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三)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四)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五)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六)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三、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是怎样的(一)高风险等级基金类型有:标准股票型基金、普通股票型基金、标准指数型基金、增强指数型基金、偏股型基金、灵活配置型基金、股债平衡型基金共7个三级类别。
(二)划分为中风险等级的基金有:偏债型基金、普通债券型基金(二级)共2个三级类别。
(三)划分为低风险等级的基金有:长期标准债券型基金、中短期标准债券型基金、普通债券型基金(一级)、保本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A级)、货币市场基金(B级)共6个三级类别。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私募基金的风险存在的原因的相关知识,私募基金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在投资时要考虑清楚,判断是否符合自己需求再选择投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