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永久性的吗失信人员不是永久的,符合条件的可以删除。《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三、被执行人失信会影响到孩子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有很多影响,其中一条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是失信被执行人对子女读书最大的影响。正常的升学、考试、入团、入党都是不受限制的,因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被认为是高消费行为,目前受到了消费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公立学校,那么就不会影响到孩子读书。不过因为失信被执行人还会被限制其他消费行为,对于日常生活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建议失信被执行人尽早履行应尽义务,撤销失信信息回归到正常生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哪些内容的相关知识,所以说,一定要及时履行债务,不能欠债不还,否则被纳入失信名单,会有很大不好影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