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二、行政处罚怎么交罚款(一)一般来说行政处罚罚款的缴纳是要到处罚单位进行的。行政单位下发相关的文书,行政处罚条例等,上面有标明相应的罚款缴纳的户头以及流程。当事人按照上述的流程进行缴纳即可。
(二)由于我国的行政部门较多,罚款时所依据的法规也各不相同,所以在此不一一赘述。
(三)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显示,我国行政处罚分为四种类型,其中罚款属于财产罚中的一种,它指的是行政主体对于违法者强制性的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同时要求违法者,在一定的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的货币作为处罚一种惩处方式。
(四)我们可以发现,缴纳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因此,在面对缴纳罚金方面的困难时,可以咨询相关的部门。当发生异议的时候,进行复议的时候,也是向行政处罚的主体的上一级进行申请。
(五)同时行政处罚的限制,还有以下的限制,首先是适用条件的限制。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是指行政主体在对于相对方违法认定上,以何种法律依据对对方的何种行为进行惩处。
所以,有一定的适用条件:
1、对方必须是公民,法人以及其他违反了行政法规的组织,其行为是真实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的主题必须是具有法律授予相关执法权的行政机关。
3、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体,组织等,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责任能力。
4、时效方面也有一定的限制。对于行为人实施处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
同时,对于处罚权的限定,根据的是权利法定的原则。同时处罚主体也有一定限定。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三、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包括哪些程序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如下:第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第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三: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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