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交通事故未处理对方全责能年审吗交通事故未处理对方全责不能年审,必须等车辆鉴定完毕后,交警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放行了车辆才能进行年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三、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来处理应该怎么样办如果您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代位追偿的意思是,如果你与对方车辆相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因为对方只买了交强险,条件也不好,没钱赔你。这时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把修车的钱赔给你,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讨赔偿款。“代位赔偿”已经被《保险法》规定为每家保险公司必须要承担的一项责任,保险公司不能再以“投保人无责任”这种借口,拒绝赔偿无责任方的相关损失。此外,很多保险公司都将“代位赔偿”写入了保单的说明中,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让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说明,避免未来遇到相关情况的时候造成损失。
申请条件:
(一)对方车辆无保险。
(二)对方无赔偿经济能力。
(三)对方故意拖延或者故意拒付相关赔偿。
(四)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五)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处理,对谁不利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话是需要确定事故责任的,这样才能向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清楚,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