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一)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三)案件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四)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五)宣判。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二、交通事故后所需做的司法鉴定(一)尸体检验(有死亡的交通事故)
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
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性质,证明死者体表伤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伤痕成伤机制为还原交通事故服务。
解剖检验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方向,为破案提供证据;二是多车碰撞、碾轧尸体,寻找最先撞击车辆,确认直接致死原因;三是死因不明尸体查清死亡原因。
(二)轻重伤鉴定
检验交通事故伤害对象致伤原因和伤势状况,并按标准规定作出损伤程度鉴定。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须对被害人作轻重伤鉴定:
酒后和吸毒后驾车;
无证驾车;
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
驾驶明知无牌证或报废的机动车;
严重超载;
逃离事故现场。
(三)成伤机制鉴定
通过人体损伤检验确定损伤部位与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主要为分析事故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调解损害赔偿提供依据,对交通事故伤害对象伤情有疑问或当事人对伤害后果有争议可进行成伤机制鉴定。
(四)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因交通事故致残需按残疾索赔的,作为举证需要可委托法医作残疾等级评定,当事双方选择由交管部门调解,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作伤残评定。
(五)酒精含量检验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须检验体内血液酒精含量: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
交通事故致伤3人以上;
交通事故有恶劣影响;
车辆驾驶人有酒后驾车嫌疑;
一方当事人怀疑或指控另一方当事人饮酒;
车辆驾驶人擅自离开现场,24小时内返回或被抓获;
交警发现车辆驾驶人有饮酒驾车嫌疑或醉酒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嫌疑;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吸测试结果有异议,或测试结果超过醉酒临界值。
(六)安全性能检验
交通事故车辆检验对象为:
交通死亡事故;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伤3人以上;
交通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机动车无牌证或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
交通事故车辆类型不明确;
根据案情需对事故车辆检验、鉴定。
(七)车辆机械故障鉴定
通过车辆特定部位拆解检查寻找车辆故障,查明故障原因,用以区别人为责任和机械故障。
(八)辆定型鉴定
凡肇事车辆类型不明确应作车辆定型鉴定,以明确道路行驶权利。
(九)痕迹鉴定
通过提取交通事故相关的接触痕迹比对、化验等检验手段,确定车、物、人是否有碰撞、刮蹭、碾轧等关系;不能确定肇事车辆,可通过整体分离痕迹鉴定确认脱落物质与车辆、物体、人体之间的关联关系;事故车辆轮胎有爆裂,可通过轮胎痕迹鉴定确认轮胎爆胎原因;夜间发生事故且车灯损坏,可做灯光开启冷热光源鉴定,来确定车辆发生事故瞬间的开启和关闭。
(十)指纹鉴定
主要解决车辆驾驶人不确定交通事故案,不能确定车辆驾驶人可做指纹鉴定。
(十一)量物质鉴定
通过对现场勘验的微量物质成分检验,确定该物质与交通事故关系,常见微量物质有油漆、纤维、塑料、橡胶、油脂等。
(十二)物证鉴定
法医对交通事故现场提取的人体毛发、血液、皮肉组织等样品,通过检验作出结论可为办案确认驾驶人或确定死者身份及认定人体与车辆或物体接触提供证据。
其中伤残评定是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不是医院,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时,鉴定机构的法医需要对病人恢复情况进行检查,所以受害人做鉴定时要亲自到鉴定机构。
做伤残鉴定需要以下四份材料:
1.委托书;
2.医院病历;
3.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或者叫出院小结);
4.影像资料片及其报告单等;
5.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交通事故赔偿多长时间可以拿到交通事故赔偿一般三个月之内就能拿到。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起诉赔偿流程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是可以带上相关的材料证据去法院起诉处理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