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告申请。精神病人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与精神病人存在民事关系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二)司法鉴定。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可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
(三)指定监护人。在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同时,法院可根据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就是说,指定监护人并非这类案件的必经程序,只在利害关系人有申请时法院才能指定监护人。
(四)撤销申请。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其监护人有权申请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在原判决撤销前,被宣告人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人的,按照法理当然也就不能在没有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参加诉讼活动。但监护人可能出于特定原因不行使撤销申请权,使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此,从保护行为能力欠缺者的利益出发,法律给无民事行为人、限制民事行为人开了“绿灯”。
二、精神鉴定分几个级别具体鉴定级别标准如下:
(一)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
(三)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的当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
(四)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出现危害行为的,因其精神活动已恢复正常,即不能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五)处于智能缺损状态,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负刑事责任。
三、精神病一般鉴定要多久鉴定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鉴定涉及复杂、困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较长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鉴定完成期限,延长鉴定期限可以一般化。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延长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受托人。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精神病人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与精神病人存在民事关系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关于法院鉴定精神病程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