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涉及未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这是我国法律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别规定,仲裁是强制程序。
(二)仲裁申请书
1、申请人在书写申请书时,应使用钢笔、毛笔或者打印。申请书由正本和副本组成,副本份数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由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请人。
2、“请求事项”是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争议的具体事项,即申请人所达到的目的和要求。申请人应明确地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目的和具体要求事项,如要求履行劳动合同、要求撤销处理决定等。并要写明申请人对解决劳动争议所提出的具体主张,如责令被申请人补发工资××元、责令被诉人赔偿经济损失××元等。请求事项应当写得明确、具体、合法、相对固定。即应当“四要四不要”:一要明确,不要含糊;二要具体,不要笼统;三要合理、合法,不要提无理要求;四要相对固定,不要任意变换。对请求事项,在申请时要慎重,周密考虑,力求周到,没有遗漏。在立案后,对请求事项确有不实、不全、不确切之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变更或者提出新的请求。
此外,如有必要申请部分裁决(即先行给付)的,应作为独立的一项请求提出来。如在立案后才提部分裁决,则应另写申请书。
3、“事实与理由”是申诉书的主体部分,是内容的重点,也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事项的根据。
(1)事实
是指双方争议的事实或者被诉人侵权的事实及其证据。案情事实的具体内容。
叙述事实应当“六要六不要”:一要和请求事项一致,不要相互矛盾;二要写得具体清楚,不要抽象空洞;三要实事求是,不要夸大缩小;四要把关键情节交待清楚,不要含糊其词;五要有理有据,不要捕风捉影;六要心平气和地摆事实,不要刻薄挖苦。
事实必须有证据来证实。所谓证据,就是证明所叙述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它决定着仲裁的胜负。对证据的书写一般是在叙述事实时就随着列举证据。可在叙述事实中,用括号加以注明,这样节省笔墨。也可在叙述事实之后,单列一段来交待证据。
(2)理由
在讲清楚事实之后,应概括地分析争议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请求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以论证请求事项的合理、合法。理由,包括两方面:一是认定案件事实的理由:二是提出法律根据的理由。引用法律条文要全面、具体,应引到条、款、项,不能只引条。书写理由应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讲道理,不要强词夺理;二要提供证据,不要空口无凭;三要有针对性地引用法律条款,不要没有法律根据。
理由的书写,例如:“综上所述(分析说明争议的性质、过错及危害后果),根据××法第×条第×款的规定(说明被申请人应负的责任),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以实现请求事项。
如果案情比较简单,事实和理由可以合写,不用分段处理。
二、劳动报酬应该如何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约定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水平。
三、劳动报酬包括哪些劳动报酬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综上所述可知,涉及未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这是我国法律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别规定,仲裁是强制程序。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追索劳动报酬前置程序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