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者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财物。
1,其主要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其中既包括国有、集体性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公共财产,也包括私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私人财产。
>>罪">
二、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之间的联系有哪些?从立法的角度上来说,职务侵占罪是由贪污罪分化出来的。从犯罪的构成要件来看,二者共同之处都是出于故意构成的。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罪。
综上可知,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主要存在于主体要件、犯罪行为、犯罪对象的不同,两罪之间的情节要件、法定刑也存在着差异。不过,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相同之处都是出于故意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财物。
三、侵占罪与贪污罪有什么区别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具体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侵占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两者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犯罪客体以及犯罪对象,但其实法律中对这二者规定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