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本市购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人
购房者查询时需提交网签的购房合同、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庭少有住房证明》等资料,由购房者本人在查档窗口填写查档申请表即可。
(二)因申请户口迁移的本市居民
购房者查询时需提交由迁入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并且可委托他人代理。
(三)在本市购房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人
购房者查询时需提交由无锡市公积金管理核心盖章确认的《家庭头次购房查询申请表》、网签的购房合同、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即可。
(四)在本市商业贷款购房的人
购房者查询时需提交由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家庭成员住房面积查询申请表》,并且可委托他人代理查询。
(五)在外地购房、贷款、申请经适房或户口迁的人
此类人查询时需提交由外地需要此证明的单位盖章确认并载明需要协助查询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内容的《协助查询联系函》或《介绍信》等书面申请,以及查询人的身份证件和《家庭成员住房面积查询证明》即可。
二、南京开购房证明的具体相关文件(一)购房者准备好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
(二)在查询窗口填写、递交买房证明申请表。
(三)系统查实认定。
(四)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开具新购房证明。
(五)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
(六)开发商代为送件、鉴证。
三、购房证明有效期是多久(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二)因赠与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也就是说,赠与也要开购房证明;
(三)因司法判决、司法调解取得不动产的,不执行限购政策;因司法拍卖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购房者需具有购房资格;
(四)因征收采取货币化安置而再次购房的,在购买被征收房屋套数或面积及以下住房时,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五)新开购房证明有限期调整为180天,原已开具90天有效期的购房证明到期后,无需重开,自动延期到180天。2017年7月17日实行,但180天到期后仍需带齐材料和原购房证明,重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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