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办遗嘱公证需要3种资料。如下:
(一)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那么可以让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需要在申请表上签名。
二、办理遗嘱的四大常见误区(一)儿女们不到齐,遗嘱没法立。只要所立遗嘱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有效,就是有效的。不需要征得儿女或其他继承人的同意。
(二)只要是遗嘱人的儿女就一定每人有份。遗产归谁所有完全凭遗嘱人的意愿,不受血缘的限制。
(三)不赡养老人的儿女本不应分得遗产,所以无需立遗嘱。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虽然我国《民法典》中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少分或不分,但证据的取得是非常困难的,经常由于无法证明而使这些“不孝”子女仍然分得遗产,而不会丧失继承权或完全分不到。
三、办了遗嘱公证还要办继承公证吗办了遗嘱公证还要办继承公证。
遗嘱公证,是立遗嘱人生前立下遗嘱,再拿着遗嘱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过后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死者死亡2个月内,遗嘱指定继承人就可以拿着公证过的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继承人得到继承公证书,就可以办理遗产的继承手续,如:可以去办理住房的继承过户。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资料等相关法律知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