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收房当天要向开发商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 保证书 》;
2、要查看开发商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要特别注意看一下该表的每一项是否有主管部门的备案。
3、没有验房之前,不要在房屋核验单上签字和收房屋的钥匙。因为有时候开发商认为 购房 者收了钥匙之后,就会认为你已经验房了。
4、在验房时,一定要把房屋中出现的问题给记录下来,然后让开发商签字或盖章,并把解决房屋问题的时间和承诺给写清楚。必要时,可以用录音笔把你与开发商的对话给记录下来。
查程序。买卖双方应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审核。物业管理部门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应当查验有关证件,审核产权,对符合挂牌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1.《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注意的文件。该表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备案表》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对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 实测面积登记表
三、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责任的承担1、卖房人在出售房屋时,应当将房子的瑕疵如实告知 买房 人,这样买房人有权利决定买还是不买。如果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质量问题非常严重,买方可以 解除合同 。
2、如果是房屋存在隐蔽瑕疵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而不是因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且出卖人本身并不知情,则出卖人亦不承担责任。买家可以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或赔偿责任。
3、另外,如果房屋处于保修期内,可直接向开发商主张保修或赔偿责任。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的部分属于共用部分,大多数情况下可由物业承担维修责任,费用从 公共维修基金 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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