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二)查询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
(三)复制房产档案、出具房产档案证明或登记簿;
(四)对出具的证明进行备案登记;
(五)缴纳档案查询证明费用。
二、房产登记需要什么手续房产登记需要的手续是买卖双方需订立买卖合同,约定好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其他主要条款,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的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房屋委托书怎么写房屋委托书的写法: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人因______,委托_______为_______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代理权限如下:(具体内容)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办理房屋登记的程序包括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办理房屋登记的程序包括需要首先确定开发商初始登记,然后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拿测绘图(表),领取相关文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然后提交申请材料。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找法网律师,找法网有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