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概念,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监护人包括以下几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
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哪些人不能成为监护人不能成为监护人归纳起来主要在有下六种:
1.未成年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被法院免职的法定代理人或保护人,如正在受刑罚处罚(不包括缓刑、管制的)的人,有危害被监护人利益行为的人等;
4.破产人;
5.对被监护人提起诉讼或曾经提起过诉讼的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血亲,即可能对被监护人人身造成危害或损害其利益的人;
6.去向不明的人。
监护人既为保护被监护人而设,自然须具备相当能力,故监护人的资格是确定监护人是否胜任监护职务的重要问题,它关系到被监护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的问题。各国法律均对此做出了规定,对于不能胜任监护工作者,法律规定不许其担任监护人,这就是所谓“监护人缺格”(消极资格)的规定。
三、监护人和抚养人是一个意思吗找法网提醒您,监护人和抚养人并不是一个意思的,监护人的概念大于抚养人,抚养只是监护的一种表现形式,一个人可能是另一个人的监护人,但并不承担抚养义务,法律上的抚养人一定是监护人。监护人与扶养人没有必然的联系。找法网提醒您,一般情况下监护人即是扶养人,但是,并不是说监护人就是扶养人,扶养人也不一定是监护人,他们之间并不是统一的关系,可以是两个不同的人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