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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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多少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以下三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
三、企业能否随意开除处于试用期的员工找法网提醒您,企业不能随意开除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除非员工存在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