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结买卖合同的条件
来源:找法网 发布时间:2023-01-11 09:15:16

一、缔结买卖合同的条件

缔结买卖合同的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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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4.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买卖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标签: 买卖合同 合同当事人 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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