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限制的原因 环球微资讯
来源:找法网 发布时间:2023-01-11 11:11:08

一、著作权限制的原因

著作权限制的原因是鼓励作者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积极性,同时还在于促进作品的传播与使用,从而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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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对著作权进行限制,那么作者对于作品的专有权就会加强,从而危及公众对于作品的正常接近,相应的就会损害作品使用者的利益。

二、著作权属于身份权还是人格权

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内容有的属于身份权,有的属于人格权。著作权中属于人身权的有: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其中署名权同时还具有人格权的属性。

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怎么算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的计算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有所不同: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找法网提醒,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标签: 著作权限制 合法权益 保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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