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联系与区别
来源:找法网 发布时间:2023-01-12 13:01:44

一、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联系与区别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联系: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前提,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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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区别如下: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有效。

3.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要件不同。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和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等。

4.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有差异。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合同只有在成立后才谈得上进一步衡量是否有效。

二、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属于合格的民事主体;

2.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是依法签订的,合同内容、目的合法。

三、不成立合同的法律后果

不成立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外一方所受到的利益损失;如果当事人已作出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找法网提醒您,合同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没有达成合意,常常在内容上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即使未成立,但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可以认为当事人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达成了合意。

标签: 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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