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转移到看守所怎么办
来源:找法网 发布时间:2023-01-16 15: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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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留所转移到看守所怎么办

拘留所转移到看守所后应按程序继续进行。

应该是触犯刑律,涉嫌犯罪后的刑事拘留。拘留之后又转到看守所,是案件侦查期间的法定程序。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二、拘留到看守所的时限

拘留到看守所的时限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刑事拘留过能不能开无犯罪证明

刑事拘留过,如果最后人民法院没有作出有罪判决的,能开无犯罪证明。犯罪记录指的是经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有罪,这才有犯罪记录。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人民法院才能作出有罪判决。因此只是被拘留过并不一定就是有罪。

找法网提醒。居民调取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可以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出具证明一律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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