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吗?
来源:找法网 发布时间:2023-01-28 08:01:46

一、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继承过户,在过户时,需要带着您的房产证,身份证,您父母的死亡证明,你们的亲属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资料图片)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可以继承的,农村的房屋继承和别的继承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以当事人的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都有权继承该房子(地上建筑物部份,农村的宅基地,本身就是不能继承的,但是一般你家建了房子在上面,别人也不会来争这块地的使用权,相当于代代相传了),而房屋遗产过户,一般需要经过遗产继承公证:(必须要所有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

二、农村土地有继承权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而农民只有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农村的土地不能算作遗产,不能被继承。

虽然农村的土地不能被继承,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被继承。

三、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土地使用证可以继承过户,在过户时,需要带着您的房产证,身份证,您父母的死亡证明,你们的亲属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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