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起诉能不能撤诉
刑事起诉能否撤诉,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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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2.如果是属于公诉案件,则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可以由被害人来决定是否追究责任,当然也就不存在被害人撤诉之说;当然,如果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的,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
二、刑事案件在哪些情形会撤回起诉
刑事案件撤回起诉的情形有如下:
1.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2.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5.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6.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7.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8.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三、撤回起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人民检察院不得再行起诉。新的事实,是指原起诉书中未指控的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种罪名,也可以是异种罪名;新的证据,是指撤回起诉后收集、调取的足以证明原指控犯罪事实能够认定的证据。找法网提醒您,发现新的证据而重新起诉的,应当重新编号,制作新的起诉书。重新起诉的起诉书应当列明原提起公诉以及撤回起诉等诉讼经过。